(一)概述

2020年1月至2021年11月,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某醋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武某,在明知冰乙酸不可用于食醋的情况下,仍向刘某等人购买冰乙酸,勾兑成食醋后销往全国各地,销售金额达675862元,对广大消费者公共利益造成了侵害,工业冰乙酸本身不含营养成分,以此类非食品原料对食醋进行勾兑,若配比勾兑比例出现偏差,会对人体造成伤害,但目前尚无手段检测出勾兑的是不是工业级冰乙酸,以及按不同比例勾兑后的假冒伪劣食品是否对人体健康造成伤害及程度。

(二)2023年山西太原某醋厂冰乙酸勾兑食醋事件的主要过程

山西老陈醋是我国名牌产品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以高粱麸皮为主要原料,以稻壳和谷壳为辅料,以大麦、豌豆为原料制作的大曲作为糖化发酵剂,经酒精发酵后采用固态醋酸发酵,再经熏醅、陈酿等工艺酿造而成,以其酸、香、甜、绵、鲜的特有品质名列我国四大名醋之首。全省共有食醋生产企业125家,全年产量60万吨。

冰乙酸分为食品级的冰乙酸和工业级的冰乙酸。食用冰乙酸对提纯要求高,其杂质必须控制在一个安全的范围内。而工业冰乙酸,因为是工业合成的,相对来说用的溶剂相对比较低档,对提纯要求比食用醋酸低,里边杂质多,一般不能食用。工业冰乙酸里边究竟可能含有哪些杂质,具体要看工业冰乙酸提纯的程度,可能含有长链醇,也可能含有重金属成分,且工业冰乙酸是由石油副产品提取出来,含有苯类物质,此类物质有致癌的风险;另外,工业冰乙酸往往会产生一些游离矿酸,重金属砷、铅超标,消费者食用以后,就会造成消化不良、腹泻,如果长期食用会危害身体健康,如果食物中的冰乙酸浓度过高,还会烧伤消化道黏膜,特别是对于孕妇、老人、小孩这些胃肠功能较弱的人群会引起刺激性反应。

然而,在“食用冰乙酸勾兑工艺合法”定案之后。记者却在调查中发现,仍有不法商家铤而走险,使用绝不能加入食品使用的工业冰乙酸勾兑食用醋,然而由于工业冰乙酸只是食用冰乙酸价格的35%,且若刻意用工业醋酸配醋,通过口味、气味、颜色是无法判定的,必须通过检测才能鉴定,隐蔽性高,这令一部分不法供应商不惜犯险敛财。

工业冰乙酸目前批发价仅3500元/吨,然而食用冰乙酸批发价已经达到9000元/吨,加上包装和运输后,售价接近10000元/吨。两者之间的价格差距是巨大的。食醋生产企业主动掺假的情况较少,造假的主流是为这些食醋品牌商供应大批原料的冰乙酸生产厂,这些生产厂将工业冰乙酸标贴上食用冰乙酸的标签,转身以7000余元的高价卖给食品厂家,而某些贪便宜的食品厂家就此掉进了造假陷阱。

食用冰乙酸的天然度达95%以上,而掺用工业冰乙酸的产品天然度检测一定会大大低于此标准,甚至天然度为零。为何有明确的检测指标,而这种工业冰乙酸原料还可以公然做假?工业冰乙酸的指标除天然度外,其他均符合食用冰乙酸的标准,而目前地方技术监督部门的例行质量检测中并无涉及天然度指标的检测,所以造假现象频频得逞。近年食品危机频频,各级质量监督部门加大了对食品安全的日常检测,但因设备及检测技术所限,目前了解到只有复旦大学放射医学研究所具备资质和能力,公开接受社会送检天然度指标的检测,这也使得某些无良供应商趁当地检测机构普遍无能力检测的漏洞,冒险造假。

(三)2023年山西太原某醋厂冰乙酸勾兑食醋事件的调查及处理

2023年7月27日,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发挥‘四大检察’职能 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主题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了全市检察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发布了5起典型案例。其中,太原市清徐县一家醋厂用不可用于食醋的冰乙酸勾兑成食醋销往全国被罚百万一案引发关注。

2020年1月至2021年11月,清徐县某醋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武某,在明知冰乙酸不可用于食醋的情况下,仍向刘某等人购买冰乙酸,勾兑成食醋后销往全国各地,销售金额达675862元。2022年7月,清徐县公安局以某醋业有限公司和武某等14人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移送清徐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针对本案涉嫌犯罪人员较多,食醋流向地域较广,取证难度较大等特点,清徐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侦查监督职能,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公安机关明确侦查方向,固定完善证据,确保全链条打击犯罪。2022年10月,清徐县人民检察院对该醋业有限公司及武某等14人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提起公诉。因该案中伪劣食醋流向全国各地,对广大消费者公共利益造成了侵害,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故同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单位支付1.5倍惩罚性赔偿金。

2023年4月,清徐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该醋业有限公司罚金40万元,承担惩罚性赔偿金1013793元;判处被告人武某等14人有期徒刑一年至四年不等,并处罚金。一审判决后,被告人及被告单位均未提起上诉,罚金全部缴纳到位。本事件中,检察机关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深入企业开展走访调研,主动了解企业发展现状和实际需求,与行业主管部门会签协同保护老陈醋的工作文件,制定老陈醋执法司法保护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建立起长效机制,督促企业合规经营,共同守护好“中国醋都·清徐”的金字招牌,不断优化本地营商环境。

(四)2023年山西太原某醋厂冰乙酸勾兑食醋事件后经验总结

事件后有消费者表示;“首先,这起食品安全事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就是万幸。其次,国家对于食醋标准以及添加成分的品类和量要求,有明确规定。重在一些投机商人,瞒天过海,行不耻勾当,为追去利润更大化,食用违规添加剂或过量添加剂,来达到降低生产升本,及缩短酿造时长,尽快以更低成本的产品进入市场,打价格战!最主要的还是,国家相关部门的监管力度要行之有效,再结合消费者‘发现即上报’积极配合,方能尽可能织就一张防患于未然的食品安全之网,预防有关食品安全问题的不断产生,为国民食品安全筑起一道道更高更厚的结实‘城墙’!”

山西省政府相关部门表示:企业要发展壮大,需要一个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随着山西老陈醋消费群体日益扩大,市场不断扩张,国内市场上不时出现假冒山西老陈醋的现象。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省质监局将食醋质量安全列为工作重点,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共注销57家食醋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先后对6家现场核查不合格的生产企业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发布的最新检验数据显示:全省11市125家食醋生产企业636个批次产品,合格598个批次,不合格38个批次,合格率为94%,防腐剂苯甲酸、山梨酸检出率仅为0.3%。

省质监局负责人表示,经省质监部门多年跟踪检查,省内获证企业冠以“山西老陈醋”标识的均为酿造生产,并不全是山西企业生产的。下一步,全省质监部门要强化对省内获证企业的监管,加大对违法生产和黑窝点的打击力度,以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同时,积极协调其他省区市监管部门,联合打击假冒山西老陈醋产品违法行为,保护山西老陈醋的合法权益和品牌形象,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安全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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