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2021年3月2日,曹某卖给李某某的减肥巧克力被其女婷婷误食,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检验鉴定,婷婷符合西布曲明中毒致心力衰竭及呼吸衰竭死亡。起因是夏某某从刘某处购进西布曲明,在食品中添加,制成减肥胶囊、减肥巧克力后对外销售,夏某某利用微信等网络形式发展下线曹某等人,面向全国进行销售。此次事件中,2岁女童因误食非法添加违禁药成分的减肥巧克力后抢救无效死亡,在国内产生了重大的恶劣影响。
(二)2021年减肥巧克力致死事件的主要过程
2021年3月,江苏徐州一对爷爷奶奶突然发现,两岁的孙女婷婷一直烦躁不安,赶紧抱着她来到医院。医生检查发现,婷婷心率偏快,达到了145次/分,而一般正常同龄孩子的心率约为每分钟110-130次。询问中知道她吃了几块“减肥巧克力”,赶紧采取了洗胃等急诊措施,同时对呕吐物等拿到有关部门进行检测,以便对毒物进行筛查。隔日,呕吐物的毒物检查结果出来了,含有一种叫做西布曲明的有毒成分。当日,医生又对孩子进行反复的洗胃等急救措施,然而,为时已晚,孩子的病情还是进一步恶化,最终离世。徐州市儿童医院给出婷婷的死亡诊断为西布曲明中毒,心肌损害,呼吸、心力衰竭。悲剧发生后,婷婷的家属向江苏省徐州市公安局泉山分局报案,同日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检察院介入侦查。经警方检验鉴定,婷婷的肝脏、心血、尿液、静脉血、洗胃液、胃容物和呕吐斑迹,均检出违禁药西布曲明成分。
警方调查发现,女童所误服含有西布曲明成分的“减肥巧克力”,是由其母亲李某在网上,从曹某处购买的。很快,警方抓获曹某,进而抓了曹某的“上家”,制作、销售减肥巧克力的夏某某,以及销售西布曲明的刘某等人,并扣押了大量“减肥胶囊”“巧克力”。而在这些扣押物品中,均检出了西布曲明成分。
西布曲明是一种中枢神经抑制药物,可以通过降低食欲,同时促进体内的能量消耗,达到减轻体重的目的,它最初是用来治疗抑郁的,后来发现它减轻体重的作用比抗抑郁作用还要好,就广泛应用于减肥。但长期服用西布曲明会出现口干、失眠、腹泻、心率加快、月经紊乱、四肢抽搐等不良反应,情况严重的会导致心律失常、高血压,甚至心肌梗死。2010年10月3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停止生产销售使用西布曲明制剂及原料药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10]432号),停止西布曲明制剂和原料药在我国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已上市销售的药品由生产企业负责召回销毁。
尽管我国早已将西布曲明列为违禁药,但由于其价格低廉,服用初期减肥作用明显,市面上又缺乏安全有效的减肥产品,这就导致不法分子为了谋取暴利,违法向一些减肥产品中偷偷添加西布曲明。微商违法生产并销售添加西布曲明的“减肥巧克力”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严重危害人们的健康和安全。
(三)2021年“减肥巧克力”致死事件的调查
事件爆发后,受害儿童的家属向江苏省徐州市公安局泉山分局报案,同日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检察院介入侦查。
检察院、警方联合调查组对“减肥巧克力”的成分、来源等方面展开调查。调查组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了“减肥巧克力”成分分析组、“减肥巧克力”源头追踪组、受害儿童情况调查组、专项整顿调研组、案件查处组和综合组6个工作小组。通过成分分析、源头追踪、市场调研、分析资料及与相关人员谈话等形式,采取行政调查与专家鉴定相结合的方式,对“减肥巧克力”致死事件进行了强化调查,认真核实,做了以下工作。
1.“减肥巧克力”成分分析
联合调查组对受害儿童家中剩余的“减肥巧克力”进行专业化学成分分析。分析结果显示,“减肥巧克力”含有西布曲明成分,西布曲明曾被用于减肥药,因会增加严重心脑血管风险已被禁用。2010年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停止西布曲明制剂和原料药在我国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已上市销售的药品由生产企业负责召回销毁。结合法医鉴定结果显示,在受害儿童的肝脏、心血、尿液、静脉血和洗胃液中均检出西布曲明成分,最终导致受害儿童死亡的原因也是因为此种违禁品的违法添加。
2.对“减肥巧克力”源头查处
通过警方侦查,受害儿童母亲自述,作为一个上班族,由于经常久坐、缺乏运动,导致身材发胖。后来,她在朋友圈看到减肥广告,从微商花了380元买了“减肥巧克力”。
警方通过一系列调查抓获售卖“减肥巧克力”的微商曹某,进而抓了曹某的“上家”,制作、销售减肥巧克力的夏某某,以及销售西布曲明的刘某等人,并扣押了大量减肥胶囊、巧克力,而在这些扣押物品中,均检出了西布曲明成分。
刘某向警方供述称,售卖西布曲明的方式他有时选择邮寄,更多时候,他要在晚上驱车赶往几乎空无一人的黄河边进行交易,商品信息发布后,各大平台都有买家联系他。他以每公斤6600元的价格对外销售。
据办案警察侦察,各地经销商拿到西布曲明的原料后,再进行加工,将原材料加工成药丸、糖果、巧克力等。接着,“模特内供丸”“绿色减肥药”“减肥糖果”等产品的广告就会出现在一些人的朋友圈里。
3.“减肥巧克力”销售渠道情况及特点的调查
在目前市场上查获的各种含有西布曲明的违法食品,销售渠道主要是在微信朋友圈、淘宝、咸鱼等线上销售渠道,销售范围主要是追求快速瘦身的肥胖人群。一般来说,“减肥巧克力”大多是经过一级或两级批发到零售商手中,再由零售商销售到消费者手中。从全国情况看,“减肥巧克力”销售范围覆盖全国城乡,主要面向城市市场。
(四)2021年“减肥巧克力”致死事件的处理
调查组在江苏省政府、徐州市政府的密切配合下,开展了以下工作:
1.严厉打击制售西布曲明食品犯罪行为,依法保护消费者安全
据承办检察官介绍,该案在制售链条上的涉案人员多达30余人,范围广,涉及到全国14个省市。“杜绝潜在的危险,必须全链条打击”成了办案团队的共识。他们根据微信聊天记录、交易记录、支付明细以及物流信息等,一一准确认定了各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与犯罪数额。从而对禁用原料的提供者和有毒、有害食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实施全链条打击,有力维护网络营销秩序。
2021年7月15日、7月27日,徐州市泉山区检察院分别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刘某、夏某某提起公诉,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曹某等人提起公诉。2022年11月23日、11月25日,徐州市泉山区法院分别作出一审判决,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判处刘某、夏某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百五十万元、九十八万元,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曹某等7人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至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五十二万元至五千元不等。
2.立足本次事件,加强网络食品销售市场清理、整顿工作
为规范网络食品经营行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管理办法,对网络食品经营者做出以下要求:
从事网络食品交易应当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开展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遵守商业道德和公序良俗,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网络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者备案凭证。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者备案凭证的,不得从事网络食品经营活动。网络食品经营范围应当与其许可或者备案范围一致,不得委托他人从事网络食品经营。
网络食品经营者应当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在信息查询、数据提取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3.加大食品监管力度,提高消费者安全意识
为避免此类食品安全事件再发生,良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是保证食品安全的重要保证,各部门应该互相协作,层层落实,并应该随时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行政执法的结果向人民群众公开。同时尽快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完善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从严要求,约束企业保障食品的合格。加大对食品检测检验研究和应用的投入,控制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并建立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体制,减轻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利用物联网技术对食品的原材料、生产过程、物流、销售等各个环节进行监控,建立食品溯源系统,让食品有来源可循,哪个环节出了问题,也能及时召回。 为给消费者提供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进一步加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提高食品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在活动中,对周边市场、商铺的食品经营者进行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的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LED显示屏及现场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为消费者宣传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告诉消费者在购买减肥药时,切记查看药品成分,请勿购买三无产品。在明知减肥药中含有西布曲明后,消费者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广大消费者也应理性消费、健康减肥。相关部门也应加强宣传,杜绝相关违法犯罪行为,以防此类悲剧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