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2006年11月17日, 上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近期市售大菱鲆 (俗称多宝鱼) 的专项抽检中发现:来自超市、批发市场和部分餐饮单位的30多件多宝鱼样品中, 多项药物残留超标。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发布严重消费预警。
(二)2006年上海“多宝鱼”事件的主要过程
多宝鱼, 学名大菱鲆, 属于鲽形目, 鲆科, 俗称欧洲比目鱼。主要产于大西洋东侧沿岸, 是东北大西洋沿岸的特有名贵鱼种之一。英文名Turbot, 广州商人依据其发音而得名多宝鱼。由于多宝鱼养殖过程中病害增多, 导致大量使用药物,最终使得多宝鱼药物残留超标。成为本次事件爆发的重要原因之一。
2006年11月17日,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批发市场、连锁超市、宾馆饭店采集了30件冰鲜或鲜活多宝鱼,并对禁用渔药、限量渔药残留、重金属等指标进行了检测。30件多宝鱼样品全部被检出硝基呋喃类代谢物,部分样品还被检出孔雀石绿、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氯霉素、红霉素等多种禁用渔药残留。其中,一些样品的呋喃唑酮代谢物的最高检出值达到1毫克/公斤。硝基呋喃类药物、氯霉素、环丙沙星等在国际国内均属于禁用渔药,其化学毒性已得到公认。尽管不会产生急性、亚急性危害,但人体长期大量摄入硝基呋喃类化合物,存在致癌的可能性,同时,鱼体内大量的抗生素药物残留,会使食用者产生耐药性,降低此类药物的临床治疗效果,对人体的潜在危害不容忽视。
全国多宝鱼80%产自山东,上海多宝鱼集中由山东供货。从上海工商部门获悉,上海批发商基本是从山东进货,尤以胶州半岛一带最为集中,威海多宝鱼产量占全省的三分之一。据山东的渔药经销商透露,很多养殖者都在给多宝鱼用呋喃西林,大部分养殖散户还在用抗生素,因为海鲜养殖本身投入大,而鱼虾的病害一死就是一大片,所以养殖散户都会多多少少用些药。
此事件一出,全国一片哗然,北京等地方的多宝鱼陆续“下桌”,多宝鱼养殖户们都绷紧了弦,希望政府能出台相关政策为多宝鱼正名。
2006年11月17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协调司向山东、江苏、河北、浙江、福建、广东、辽宁、天津等沿海省市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特急通知, 要求各地政府密切关注事件发展, 并立即组织渔业监管等部门开展对水产养殖的专项督查工作, 督查结果和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农业部的专家已经抵达山东对多宝鱼进行抽检, 并在第一时间对外公布。
2006年11月19日, 山东省发出通知, 暂停全省多宝鱼的出货和销售。
2006年11月20日, 北京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做出决定, 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停止销售多宝鱼。
(三)2006年上海“多宝鱼”事件的原因
此次事件原因是由于多宝鱼养殖过程中病害增多, 导致大量使用药物。而其病害增多的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出现种质退化现象。多宝鱼作为一种外来品种,引进后缺乏品种的更新, 近亲繁殖较为严重, 造成种质退化, 抗病力下降;二是部分养殖场不符合生产条件。作为一种集约化的养殖方式, 多宝鱼对养殖环境、设施和技术要求比较高。一旦养殖过程中卫生管理不善、饵料控制不当或水质不良, 就易诱发病患, 由于部分养殖场净化设备不配套和日常管理不规范, 缺乏相关的技术指导, 因此无法有效地预防病害的发生。
出现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这些年水产养殖业发展迅猛, 但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一些企业和个人不顾环境容量和技术条件盲目追求高产, 有的铤而走险心存侥幸, 违规使用禁药;二是千家万户的养殖, 点多面广、量大线长, 给部门监管带来很大难度;三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今年11月开始实施, 对监管提出明确要求, 但实施起来还要具备一定的条件, 水产品质量监管从机构、编制到执法队伍和法律法规建设, 都有待进一步建立健全;四是监测检测手段还比较薄弱, 但实施起来还要具备一定的条件, 水产品质量监管从机构、编制到执法队伍和法律法规建设, 都有待进一步建立健全;四是监测检测手段还比较薄弱, 检测标准、方法和设备还需要补充完善;五是药品市场管理比较混乱, 给乱用药提供了方便, 有些时候养殖者在是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误导用药。
(四)2006年上海“多宝鱼”事件的处理
山东是多宝鱼养殖大省,目前多宝鱼养殖面积360万平方米,产量3.5万吨,占全国总产量的七八成。产值30亿元,从业人员10多万人。本地多宝鱼在上海“出事”后,山东省渔业部门立即会同农业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上海市有关部门,派出人员到沿海地区对多宝鱼养殖生产过程进行督察。同时派出工作组,开展了紧急监督抽查,分两批抽取32家企业的56个样品。经检测,5.4%的样品中检出禁用药氯霉素,7.1%的样品中检出孔雀石绿和无色孔雀石绿。3家企业因违规使用了氯霉素和孔雀石绿,被依法查处。
农业部2006年11月27日公布了有关上海多宝鱼调查处理的情况,经检测确认,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涛雒镇先进鱼场、山东省烟台百佳水产有限公司、山东省日照市泰达水产养殖场等3家企业, 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了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等违禁兽药, 造成养殖多宝鱼药残超标。目前山东省海洋渔业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对上述三家企业及产品以停止销售、监督销毁、罚款等处理。渔业部门同时要求企业一律停止药残超标的多宝鱼上市销售,有关部门将跟踪调查违禁药品来源, 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禁用兽药行为。
(五)2006年上海“多宝鱼”事件反思
此事件发生的原因也暴露出我国在渔药管理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一直以来, 渔药作为兽药中的组成部分, 一些标准审订、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等渔药管理工作均由农业部兽医主管部门完成。从2005年开始, 渔药管理的一些权限才逐渐转移到渔业管理部门, 这一过程中仍存在着一些职责不清、分工不明确等问题。
我们既要认真对待这一事件, 加强对水产品生产、流通过程的监督, 做到按照既定的操作规程进行养殖生产工作、按照各项监测制度进行严格把关、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管理规范市场秩序。同时, 应该采用科学的态度, 不必为水产品安全问题过于担忧, 要实事求是的分析“多宝鱼”事件的根源, 并找出解决问题具体办法, 以确保吃进我们腹中的水产品是优质的、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