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2011年4月初, 中央电视台《消费主张》节目指出, 在上海市浦东区的一些华联超市和联华超市的主食专柜都在销售同一个公司生产的三种馒头:高庄馒头、玉米馒头和黑米馒头。记者暗访了这些馒头的生产厂家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 发现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添加色素、防腐剂、甜蜜素等, 将白面染色制成玉米面馒头、黑米馒头等, 工人还随意更改馒头的生产日期。而这样的馒头竟然逃过质检、工商等机关的检查, 在华联、联华、迪亚天天等大型超市销售半年之久, 每天售出3万多个,给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和身体健康造成了极大影响,是二十一世纪初爆发的中国食品安全典型案例。

(二)2011年中国上海染色馒头事件的主要过程

上海是我国的国际大都市,居民的日常生活高度依赖便民利民的超市,大多数居家生活饮食用品都购买于此,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对健康饮食的追求,粗粮馒头越来越被认可,逐渐走向人们的餐桌。然而,上海多家超市销售的玉米面馒头、黑米馒头存在掺假的质量问题,居民难辨真假。这样的馒头竟能逃过质检、工商等机关的检查流向人们的餐桌且长达半年之久。

1.销售地点

在上海市浦东区的一些华联超市,它们的主食专柜都在销售同一个公司生产的三种馒头:高庄馒头、玉米馒头和黑米馒头。据销售人员介绍,这些馒头卖得不错。

从这些馒头的外包装上,可以看到,它的生产厂家是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地址是上海市宝山区南大路380号。这些看起来白白香软的小麦馒头、淡黄诱人的玉米面馒头便是在这里生产出来的。

2011年3月29日,《消费主张》的记者来到了上海市宝山区南大路380号。记者注意到,门口的牌匾上写的是上海福鑫运输有限公司。走进这个院子,记者看到院子里有许多厂房,有生产轴承器件的,也有翻新坐椅的,那生产馒头的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究竟在哪,引人深思。

2.真相调查

在院子的一角,地上摆放着很多盛放馒头的包装箱,一些工人正在忙着搬进搬出。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里正是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进入二楼,一位工人正在给已经包装成袋的馒头上贴标签,记者注意到,这些馒头的制造商正是”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记者发现,工人将馒头全部贴上最新生产日期的标准,最新生产日期为进超市的时间而非生产时间。

 2011年3月30日,记者在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的办公室里发现了一份该公司给上海迪亚天天超市的供货清单,清单上明确写着,玉米馒头、高庄馒头以及黑米馒头的供货数量。

2011年3月31日下午四点,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的另一辆货车,在装满了195箱馒头之后,开到了位于上海市嘉定区银杏路的迪亚天天仓储中心。

在卸货过程中,记者发现一位迪亚天天工作人员正在一旁检测货物。这位负责检验货物的迪亚天天工作人员虽然说检测大肠杆菌和细菌总数,但是在卸完馒头以后,只核对了数量,随后就交接了手续。第二天,记者来到了位于上海市宝山区的一家迪亚天天超市。发现这种馒头为快销产品,短短几分钟就被销售完毕。

3.馒头真相

在厂房的角落里,堆放着很多包装好的馒头,工人告诉记者,这是从超市里退回来的过期馒头,可以再加工利用。就是将馒头倒入和面机加水和面粉重新揉成面团,和面机的对面是一台馒头机,把面填进去,在出口就能直接滚出面团了,然后面团被放在一个个铁盘子里,准备进入蒸箱。在蒸馒头的车间里,地上满是污渍。在和面时,工人还加入了其他东西,即防腐剂与甜蜜素。

在高庄白馒头的标签上,消费者能看到白砂糖和维生素C,可实际上,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添加的不是白糖而是甜蜜素,没见专门添加维生素C,却见加进去了防腐剂山梨酸钾,而这两样添加剂根本就没有标注出来。在整个馒头加工过程中记者发现,工人们在添加各种添加剂时非常随意,完全是按照自己的经验,想添加多少就添加多少。

(三)2011年中国上海染色馒头事件的调查

国家质检总局新闻发言人李元平表示,质检总局已明确要求上海市质监局严查严办,坚决打击,绝不手软。据质检总局介绍,上海市质监局已连夜对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进行查处,查封涉案的食品添加剂、产品生产记录、销售台账等证据,责令企业停产整顿并召回涉案产品,企业负责人也被公安部门采取控制措施。上海市质监局正在进一步查清该企业的销售情况和涉案产品的流向。

上海市市长韩正表示,将彻查此案、依法严惩,彻查过程将向社会公开,查到哪里公布到哪里。12日,上海成立了由市政府领导为组长,质量技术监督、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及部分上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的联合调查组。上海还将在全市范围内对同类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全面检查。他还明确要求,彻查过程必须向社会公开,查到哪里公布到哪里,每个环节都不放过。

联合调查组当天公布的调查结果显示,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在馒头生产过程中存在虚假标注生产日期、将过期馒头产品重新用于原料再生产、违法添加色素等行为。

  1. 对染色馒头生产企业进行查处

针对有媒体报道上海一家企业加工“染色”馒头、随意更改生产日期,上海工商部门连夜对相关超市进行了检查。4月11日、12日,上海工商执法人员对报道中涉及的迪亚天天仓储中心、华联超市光新路店等进行了执法检查,并在现场发现了涉嫌使用色素的“染色”馒头。现场抽取了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生产的高庄馒头等成品和原料共19个批次。经检测,其中4个批次成品中检出“柠檬黄”;两个批次成品中的甜蜜素含量超标。截至12日共下架封存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生产的“染色”馒头6048只。

13日,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法吊销了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华联等超市的相关馒头产品也已全部下架。

上海公安部门对涉嫌犯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法人代表叶维禄、销售经理徐剑明等5人依法刑事传唤。经审查,这5名犯罪嫌疑人分别交代了企业自2011年1月以来,违法生产、销售掺有违禁添加剂“柠檬黄”的“染色’馒头83716袋,共计334864只,价值20余万元。

  上海市政府联合调查组表示将进一步查明事实真相,做好问题产品的下架召回工作,严肃惩处涉案单位和个人,同时举一反三,建立行之有效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上海还在全市范围内对同类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全面检查,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

2.染色馒头逃过质检、工商等机关检查的调查

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为了逃避检查,专门想出了一套对策。盛禄公司办公室人员称,一般来说,馒头一个月抽查一次,如果有检查,就把东西送到办公室接受检查,不让检查人员去车间,一到检查他们就把车间的门关上,不让人进去。还有工人表示,食品的成本太高了,要真材实料的玉米馒头,不可能的,没有正规的,百分之百没有。

对上述现象的发生反映出一些列社会问题。一是现行监管责任体系不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着诸多问题,监管主体的失职是其中重要一项。监管主体责任如果能够明晰并有效、常态化地落实,将促使监管主体更好地履行监管职责。二是食品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人们对于食品安全意识淡薄。

(四)2011年中国上海染色馒头事件的处理

在上海市质监局的督促调查下,开展了以下工作:

1.彻底查清染色馒头的来龙去脉,给消费者合理交代。

调查记者来到生产染色馒头的厂房,通过实地考察,获取现场资料,与工人交谈,更加深入了解染色馒头的制作过程,并追踪到销售该馒头的超市,了解销售情况。上海工商部门连夜对相关超市进行了检查。4月11日、12日,上海工商执法人员对报道中涉及的迪亚天天仓储中心、华联超市光新路店等进行了执法检查,并在现场发现了涉嫌使用色素的“染色”馒头。现场抽取了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生产的高庄馒头等成品和原料共19个批次。

上海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就“染色”馒头向市民致歉,并表示在查处过程中“坚决不护短”。在4月14日举行的上海市人大常委会问题馒头查处情况专题汇报会上,上海市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王龙兴表示,馒头是老百姓最基本、最普遍的食品之一,出现“染色”馒头并流入多家超市销售,“我们对不起上海人民,相关部门有责任举一反三、严格查处,坚决不护短。”

2.严厉打击制售染色馒头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保护消费者正当权益。

截至4月12日共下架封存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生产的“染色”馒头6048只。4月13日,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法吊销了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华联等超市的相关馒头产品也已全部下架。上海公安部门对涉嫌犯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法人代表叶维禄、销售经理徐剑明等5人依法刑事传唤。经审查,这5名犯罪嫌疑人分别交代了企业自2011年1月以来,违法生产、销售掺有违禁添加剂“柠檬黄”的“染色’馒头83716袋,共计334864只,价值20余万元。截至4月14日,上海食品经营企业累计接受退赔“染色”馒头6005个。

上海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连日来也对100多家蒸煮类糕点生产企业进行专项检查。目前已抽样送检馒头、原料及其他糕点72个批次。其中,完成检验的13个批次成品的添加剂项目均合格。

3.立足本次事件,加强全国食品行业的监督与检查工作。

从现实来看,目前我国共有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40多万个,人手相对较少,快速和常规检测能力不够完善。一些监管部门”在办公室看样品”成为”监管习惯”;更有甚者,少数监管部门和工作人员将能不能创收作为管与不管的取舍标准,甚至存在执法腐败,监管职责被抛之脑后。监管不严导致食品安全事件频发已成为社会共识, 而让监管从严, 完整的监管责任体系的构建和监管责任追究的落实无疑是必经之路。

4.对制售染色馒头的违法犯罪行为予以曝光,适度控制宣传报道。

通过媒体曝光染色馒头事件,让消费者了解事实真相,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厂家予以警示作用,从正面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发声。

这次染色馒头事件中,共涉及违法生产、销售掺有违禁添加剂“柠檬黄”的“染色’馒头83716袋,共计334864只,价值20余万元。生产“染色”馒头的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被吊销,公司法人代表等5名犯罪嫌疑人被公安部门依法刑事拘留,根据《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提出了行政处理意见。宝山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分管副局长邢晓金负有领导责任,给予记大过处分;宝山区食品生产监督所副所长王兴华负有主要责任,给予撤职处分;宝山区食品生产监督所副所长姚志远和宝山区食品生产监督所监督科科长万广亮负有日常监管不力责任,分别给予记大过处分。

此外,涉及销售“染色”馒头的超市也开展了问责调查,上海联华超级市场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汤琦受到警告处分和经济处罚;公司生鲜采购部负责人徐宏瑜受到记过处分,并被调离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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