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2011年7月,新华社报道,部分消费者向记者反映,山东滨州、淄博等地的包子售价低于肉馅的成本价,商家“赔本”经营,其中可能暗藏猫腻。记者调查后得知,这些包子肉馅的原料之一,是我国明令禁止销售的未经处理的“血脖肉”。由于价格比“好肉”至少便宜一半,用这样的“肉”做成的包子,纯利高达50%左右。
“血脖肉”是指连接生猪头部和躯干的部分,是指连接生猪头部和躯干的部分,含有大量淋巴结、脂肪瘤和甲状腺,以及病毒、激素等物质,严重危害百姓身体健康。专家建议,应严厉打击违规贩卖、使用“血脖肉”的不法商贩,同时在生猪屠宰环节采取统一处理“血脖肉”的方式,从源头上治理。
(二)血脖肉包子事件的主要过程
包子是一种古老的汉族面食,一般是用面粉发酵做成的,大小依据馅心的大小有所不同,最小的可以称作小笼包,其他依次为中包、大包。常用馅心为猪肉、羊肉、牛肉、粉条、香菇、豆沙、芹菜、韭菜、豆腐、木耳、干菜肉、蛋黄、芝麻等,出名的有天津狗不理包子、开封小笼包、开封灌汤包、商丘永城薛湖牛肉水煎包、广东叉烧包、杭州小笼包,上海灌汤包、山东王老土大包等等。
经过发酵的包子皮有利于消化吸收,这是因为酵母中的酶能促进营养物质的分解。因此,包子非常适合身体消瘦的人、儿童和老年人等消化功能较弱的人食用。
肉包作为包子的一种,通常是以腌制过的肉靡为馅料的。因其馅料口感鲜美、营养丰富,备受广大食客喜爱。大部分汉族人民所食用的肉包所选用的原料为猪肉。猪肉除了丰富的蛋白质,还能提供丰富的维生素B和人体必需的脂肪酸。猪肉性味甘成,滋阴润燥,可提供血红素(有机铁)和促进铁吸收的半胱氨酸,能改善缺铁性贫血。
然而,由于包子中的猪肉馅料一般都是由肉靡加工而成,加工成品后难以辨别出所采用的肉料品质如何,故给了不法商贩以可乘之机。他们为降低成本,提高利润率,使用未经检疫的肉品作为原料,由此引发的食品安全问题每隔几年便会见诸报端。
2011年夏季,山东省淄博等地先后发现了包子铺以血脖肉为原料加工包子的事件。
血脖肉(即猪颈肉),是猪前腿与猪下巴之间的部分,由于屠宰时是刀刃出入放血之处,会有鲜血残留,有碍品相,所以称之为“血脖”;而在传统式猪槽饲喂中又是挨着料槽的那一部分,所以又称为“槽头肉”。猪颈下分布着下颌淋巴结、腮腺淋巴结和咽后淋巴中心等重要淋巴结。正常的淋巴结呈黄白色或黄褐色,虽然品相不佳,但食入后对人体也无碍。而出现充血、水肿、化脓等病变的淋巴结(俗称“肉枣”)中则有大量病原微生物等有害物质,不能食用,在屠宰过程中是必须摘除的。此外,喉后方有甲状腺,甲状腺的主要成分是甲状腺激素,其性质稳定,耐热,要加热到600℃以上时才会被破坏。人过量食用后大量的甲状腺激素将扰乱人体正常的内分泌活动,人体正常的物质代谢也将受到干扰,严重者出现各种中毒症状,可致死亡。
猪在屠宰之前要经过严格的检验检疫,并对一些下脚肉进行处理,其核心操作就是“摘三腺”,即去除甲状腺、肾上腺和病变淋巴结。经过这种正规屠宰工艺加工过的“血脖肉”,只要能达到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就是完全可以上市的。
2011年夏季,猪肉价格大涨,而血脖肉价格仅为猪肉价格的一半,在利益的驱动下,不法屠宰场未进行摘除三腺的步骤即将血脖肉违规出售给包子铺,导致违规血脖肉直接被端上餐桌。许多消费者发现如果使用正规途径购进的猪肉原料,包子铺的成本将远高于营利,于是便提出质疑。记者经调查发现了这一行业潜规则。
从小笼包到山东大包,均存在违规使用血脖肉的现象存在。这对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构成了极大威胁和安全隐患。经多方报道,这一事件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三)血脖肉包子事件的调查
2011年3月至4月,血脖肉包子事件被山东生活频道《生活帮》节目连续报道曝光后,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各地市民加入到对违规血脖肉流入市场的举报活动中,多地出现了违规血脖肉被销售给包子铺、肉夹馍摊贩、馄饨店等制成馅料的情况。具体调查情况如下:
1.山东生活频道《生活帮》节目经调查发现,济南市农贸市场猪肉摊位存在向老顾客低价出售血脖肉的现象,且前来购买血脖肉的顾客每天都会来采购血脖肉,更有大量批发血脖肉带走的常客。经记者随行发现,大量采购的血脖肉被带到了山东建筑大学附近的美食街,为多家包子铺和饭店供货,而这些店的顾客主要为大学的学生。
2. 同年5月,西安记者也对西安本地的情况进行调查。经调查发现,一些包子铺所售卖的小笼包的肉馅包子与素馅包子价格相同,水煎包同样存在这种情况,然而所有店主坚决否认使用血脖肉作原料。记者又对肉类批发市场进行了调查,经调查发现,猪肉摊主承认,有很多包子铺、水饺馆从他这长期大量采购血脖肉用来包包子、包饺子、炸丸子,并表示拌入调料后与好肉根本无法区分。
3. 同年9月,《新京报》记者调查发现,北京门头沟永定镇冯村西肉馅加工点使用来源不明的血脖肉加工肉馅,并向北京200多家包子铺供货,其中甚至包括北京蒸功夫包子配料中心这样的大型连锁食品店。
4. 河北经济频道《今日资讯-调查兄弟连》节目在石家庄发现当地的肉夹馍存在价格差异较大的情况,不同店铺和摊位售卖的肉夹馍价格有些能相差一倍,经进一步调查发现,猪肉价格居高不下,而有些店铺和摊位的肉夹馍售卖价格低于成本,是由于这些店家使用了血脖肉作为原料来加工肉夹馍。
5. 2016年, 山东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真相力量》报道,记者调查发现,蒙阴县兴华农贸市场上,当日毛猪的价格在7-8元每斤,屠宰后,便宜的血脖肉每斤6元左右。
且该市场按照正常价销售的猪肉却很难看到检疫合格证的踪迹。一名资深摊贩表示:从食品站提了猪自行宰杀,无人监管,市场上四分之三的猪肉不盖章。由于这家农贸市场销售的猪肉无人监管,致使这些不明身份的问题肉、私屠乱宰的隐患肉从这里走向了蒙阴县县城居民的餐桌,而不少以盈利为目的的快餐店、馅饼点、包子铺,往往在采购时都会选择这些价格更为低廉的问题肉。
早在2013年3月19日,《民生直通车》栏目就曾经对该市场售卖问题猪肉的情况进行过披露。经过报道后,当地主管部门迅速对兴华市场进行了集中检查,消费环境也及时得到了净化。然而,从2013年初到2015年底,短短三年时间,问题肉、不明肉再次在这个市场死灰复燃。
(四)血脖肉包子事件的处理
1.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和猪肉市场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工商部门加大现场制售食品执法办案力度,依法查处使用来源不明或不合格肉类、食用油等原料现场制售食品的违法行为。据山东省工商局介绍,今后山东省工商部门将严厉查处猪肉经营户销售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猪肉、含“瘦肉精”猪肉、未经处理“血脖肉”等不合格猪肉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将一律按照规定及时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 淄博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下发《淄博市食品安全事件核查通知》,要求淄博市畜牧兽医局、淄博市商务局、淄博市质监局、淄博市工商局、淄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工作职责,对生猪屠宰、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进行核查,严把生猪准宰关,严厉打击违规贩卖、使用未经处理的“血脖肉”的不法业户,确保群众饮食安全。淄博市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重点环节进行拉网检查,发现未按国家标准处理的血脖肉要立即下架,并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切实保障消费者的食肉安全。
与此同时,淄博市商务局要求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高新区、文昌湖区经发局立即召开辖区内生猪定点屠宰厂(场)主要负责人会议,传达国家有关规定,督促企业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肉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日常监管,督促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尤其是以代宰为主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进行生猪屠宰。
2011年7月14日23:00,张店区畜牧兽医局执法人员对屠宰加工场进行了突击检查。在张店区付家镇的一处屠宰加工场,畜牧部门驻场检疫人员对加工场的生猪加工环节进行监督。工人对猪身上的“三腺”(甲状腺、肾上腺、病变淋巴结)都进行了摘除。并将摘除的三腺直接扔进了焚烧炉进行焚烧。执法人员表示,下一步还将加大巡查力度,一经发现市场上销售 未摘除三腺的肉制品,将严肃处理。
3. 2011年9月15日,北京市门头沟区食品办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对该黑窝点进行查抄,收缴储藏与冰库内的分割肉以及肉馅。
4. 山东省平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查处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和取缔餐饮无证经营”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行动重点整治四种行为:一是未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的行为;二是餐饮单位在加工过程中使用“地沟油、血脖肉”等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三是超出批准经营范围或擅自改变经营地址等违规行为;四是未按相关要求进行购货查验和索证、索票登记及未按规定处理餐厨废弃物等违规经营行为。
监督检查中坚决查处违法行为的同时也做到了人性化执法,行动中发现的凡是具备办证条件或经过整改能够达到许可条件的,帮助引导其申办许可证;因客观条件所限,安全隐患较大的,坚决予以取缔,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查处各类违法行为36起,依法取缔餐饮经营单位2家,移交司法机关案件1起,有效遏餐位单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一步保障公众餐饮安全。